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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022/07/16108 作者:佚名
导读:区财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耕地资源及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免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区财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耕地资源及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免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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