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紧紧围绕构建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使政务公开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按照《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继续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编制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细则,年内发布了《胶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等部门行业工作细则35项。
2.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月通报制度。通过对各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统计,将各部门每月更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制发《督查通知》对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依托市政务外网建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年内处理网上依申请公开29条,办结率100%,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1.开展《条例》贯彻落实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全市各政府部门、镇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条例》专题培训、召开专题会议。为积极做好《条例》在本市的贯彻落实,形成了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工作方案。
2.为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目前,正在开展其他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的建设工作。
3.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督查。建立全市各政府部门和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度。2010年共培训全市各政府部门和乡镇部门2期,分别对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政务信息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培训。建立全市政务信息发布督查考核制度。2010年对全市各政府部门和乡镇部门实行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季度考核,全年共发布督查通报4期,对各政府部门和乡镇部门网站的信息发布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有效规范了全市各部门网站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了全市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同比增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