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及省政府办公厅9月24日召开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发了《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莱政办发[2013] 号),确定了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等重点公开领域,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会议,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73号、莱政办发[2013] 号文为工作主线,深化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财政局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市要求,专项部署,推进政府预决算、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重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公开。市国土资源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房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下发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区政府(管委会)引入“项目化”管理,采取开单子、排节点、明责任的方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2013年,各重点领域公开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本市财政信息公开得到继续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从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办理程序、保障结果等信息得到大力落实,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