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不含畜禽屠宰、典当、融资租赁)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做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推进统一的市场监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外资、外贸、外经发展,深化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维护公平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3.加强口岸工作,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推动内陆与沿海通关协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4.加强电子商务工作,创新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5.加强空港管理,建立三明沙县机场口岸现场通关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机场口岸通关的综合管理工作。
6.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协调口岸相关部门加强三明陆地港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优化通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