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08年,局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局班子高度重视,早在2008年初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动员部署,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安排。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编制完成《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对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扩面,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平台,为全面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创造了工作条件。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情况
按照《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我局于3月1日完成了《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完成,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规可循。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条例》的施行,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局自2008年2月份开始,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明确《条例》要求,了解和掌握《条例》精神及工作程序,营造工作氛围。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交流工作,我局配备专门信息人员,结合财政业务工作,采集突出时效性、准确性和指导性的财政信息,如各项财政惠民政策落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果的信息,借助市财政局信息、局网站,市政府网站等形式对不同的对象进行公布。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中山市财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审核,送局领导审批后,交信息中心进行网上发布。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送审。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保密、规范。同时注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
3、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地受理群众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认真、准确的答复,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水平。
4、建立考核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一是加大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加快推进区和镇两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二是加快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以及公开招标信息和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2008年,发布公开招标信息等各类采购信息约4454条,市本级全年完成政府采购8.05亿元。三是多渠道公布服务信息,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契税缴纳等手续。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在受理窗口张贴有关注意事项,提供免费宣传资料,并公开受理电话。
(一)200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4条
(1)中山市财政局职能介绍1条;(2)中山市财政局领导及分工1条;(3)中山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责1条;中山市财政局的联系方式中山市财政局直属机构及职责1条。
2、规范性文件55条
(1)国家法律12条;(2)行政法规10条;(3)地方性法规8条;(4)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25条。
3、财政业务办事指南16条。
(1)财政行政许可业务指南2条;(2)其他业务14条。
目前,我局的财政信息内容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据《中山市财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和《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口头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
由于我局财政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的要求。因此,2008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财政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财政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09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