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丹巴县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含人事、宣传)。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政务值班;承担绩效管理、目标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局属部门信访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
参与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机场)建设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和交通运输的统计及预测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
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国家、省、州、县重点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国家、省、州、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造价;指导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和相关交通设施的管理维护,协调国、省干线和专用公路的管理和养护。
(四)安全运输管理股。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处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运输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参与城市公交有关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导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承担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五)财务股。
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信贷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监督投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
(六)交通战备办(丹巴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交通战备法律、法规,起草全县交通战备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有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县交通、通信、邮政、民航等部门的国防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