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康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管理;承担信息、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目标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实施机关电子政务,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拟订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价格的重大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实施意见;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调招标信用体系建设及评标专家的监管;协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承办康定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汇总并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办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
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房地产投资调整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执行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编制政法、政权、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和州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党政机关、政法基础设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城建、环保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藏区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藏区专项资金项目规划,提出使用藏区专项资金的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藏区专项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汇总申报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指导、监督藏区专项投资项目计划的实施;指导本系统行政许可工作;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承办机关行政审批事项。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备案和转报工业、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州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进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项目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贴息资金和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工作;研究对外开发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家、省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意见的贯彻实施;审查和转报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重要物资县级储备,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流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研究拟订流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四)社会事业发展股。
研究分析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法规的制定;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并协调实施;协助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组织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安排省、州、县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五)农村经济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全县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
(六)价格收费管理股。
负责价格管理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拟订全县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示;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成本确认。
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工业品、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法规和政策;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自律;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网络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基层价格监测业务工作。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权限内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度审验,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综合管理股
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地方储备粮油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省级、州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动用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政策性粮油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策性粮食购销,组织协调县内粮食余缺调剂和县内外粮食进出;执行四川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行政许可、审批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计划、质量、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库存数量、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军供粮油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油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制定粮油收储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国家、省和州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并参与建设管理;负责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审核上报及监管工作;负责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油存储资格的审批、认定工作;负责粮油库存数量、质量及仓储设施的清查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推动行业品牌产品创建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粮食收购网点及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和为农服务等工作,指导农村储粮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
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油财务管理政策,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粮食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粮油收购、粮食调拨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负责粮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国资部门监管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贯彻落实国家粮改财务政策,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财务核算管理及军供差价款的结算拨付。
能源管理股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措施;衔接平衡交通规划和行业政策,参与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能源、交通重大建设项目。
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能源发展的目标和措施;研究分析、预测预警能源供需和能源应急对策及计划管理,提出促进能源发展、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政策意见;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生产安全管理;开展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会同水务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建设管理;参与协调解决重大能源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和建设条件;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工作,负责“送电到乡”等相关工作。
监测电力发展情况,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提出电力结构调整意见,参与节能发电调度、直购电试点相关工作;提出电力改革政策和方案,协调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