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市总社主要工作计划、工作制度;负责市总社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综合文字、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党政务公开、信息、信访、保密、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综治和法治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作风效能、来人接待、后勤、节能减排等行政工作;牵头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市总社机关编制管理及直属单位人事、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市社机关人员的劳动工资管理、福利管理及考核奖惩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及工资、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制定市社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总社党委直属党支部建设,党员发展、管理、党费收缴等组织工作;负责系统及总社老干部、工青妇工作,落实好老干部和军转干部各项福利待遇;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
(三)合作事业科
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新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动系统开展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基层供销社建设;组织指导为农服务社(中心)建设;组织指导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组织指导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负责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组织管理、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负责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统一推广使用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为农服务指标考核工作;负责农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重要业务的政策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三农”问题调研工作,及时反映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动态情况。
(四)资产管理科
负责全系统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系统新建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投标、项目建设监管和验收工作;负责系统商业网点改造、装修等项目的咨询、评估、计划报建、管理和验收及费用审核;负责全系统社有资产的管理、租赁合同签订,督促租金及相关费用收缴;指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涉及产权、股权、所有权等方面合同文本;负责对下属企业的股权监督和绩效考核;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系统内的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解决系统内实体经济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市总社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公开公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及时报告资金运用情况;负责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和网上直报工作,适时提出财务和统计分析报告;负责系统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新网工程”、为农服务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申报和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配合合作事业科做好涉农资金平台管理登记和涉农服务报表的上报工作;负责对系统内法人代表、财务及相关人员的审计监督;负责对下属单位收支情况、经济效益情况、年度分配兑现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上报资金运行情况;及时清理收缴房屋租赁收入及相关费用。
(六)监事会办公室
承担市总社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社监事会工作,协调理事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