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综合科
1.负责办(局)日常工作及工作协调。
2.承办移民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写作、上报、下发有关文件。
3.负责办(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文字档案、保密、信访、信息、人事、工资、督办工作。
4.协调配合业务科室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5.负责公物管理、接待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办(局)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协调科
1.负责我市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水电站前期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
2.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县(区)人民政府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的关系。
3.协调、协助办理丽江市范围内金沙江中游水电建设前期工作中相关土地、林地征占用手续。
4.负责观音岩水电站筹建期的征地移民工作。
5.负责其它水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接洽和衔接工作。
6.负责在建工程外的其它电站前期工作档案管理。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移民安置科
1.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丽江市范围内金沙江水电建设地方政府与设计单位、项目业主的关系,编制移民安置和搬迁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2.负责协调移民安置点实施规划、设计工作。
3.负责移民开发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4.负责移民安置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工作。
5.负责移民安置项目的自验或初验工作。
6.负责施工区过渡性征地移民工作。
7.开展移民开发项目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移民安置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协调解决库区后期扶持的相关问题。
9.负责移民统计和移民技术档案管理。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1.负责丽江市范围内金沙江水电建设移民资金的管理,汇总编制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经费的年度计划及移民资金管理计划。
2.编制各类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管理。
3.对县(区)移民机构的移民资金使用、投资计划、预算执行及相应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项目资金计划。
4.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库区维护基金、后期扶持基金的催缴工作。
5.负责本办(局)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
6.负责移民安置工程的统计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审核相应的财务统计报表的衔接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移民开发规划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电建设及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指导编制金沙江中段移民安置规划,参与移民安置方案的论证审查;负责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开发性生产及后期扶持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移民安置和开发计划。
3.监督检查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计划的执行,负责移民安置工作的验收。
4.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和专项工程管理计划。
5.协调、协助办理与金沙江水电建设移民安置相关的土地征用和土地开发管理工作。
6.指导县(区)移民开发局的工作;审查指导县(区)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参与县(区)移民安置项目的检查验收。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