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0年,市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执行《条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0条,其中概况信息34条,占1.45%;计划总结信息2条,占0.09%;法规公文信息40条,占1.71%;工作动态信息2032条,占86.84%、人事信息11条,占0.47%;其他信息221条,占9.44%。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长热线”、“民生工程”、 “应急管理”、“政府采购”等专栏和《乐山日报》等新闻媒体,查阅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工作报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及审计监督情况。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配租以及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
3.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结果。
4.政府集中采购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定点供应商价格信息、采购信息公告和采购结果公告等内容,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采购单位选择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方便公开、透明、快捷的信息平台。
5.政府人事管理情况和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人事任免、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市政府网站。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页,可浏览市政府公告及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以查阅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市长热线”专栏,可以了解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通过“民生工程”专栏,可以了解全市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应急管理”专栏,可以了解国家、省、市有关应急预案、我市应急演练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情况及结果。
2.新闻媒体。
通过《乐山日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刊登市政府公告、通告,宣传市政府常务会等主要政务活动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其中信函申请3件、网络在线填报申请1件),受理4件,主要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共办理答复4件,办结率100%,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0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问责等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文件审核流程同步开展,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二)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目前,我办大量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方便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办将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深化公开内容。
我办信息公开内容主要集中在概况信息、工作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我们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五)强化监督检查。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发扬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