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市认真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总体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与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同一套班子)制度,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为副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等17个部门为成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落实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传达了全省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2008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工作任务,印发了《200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乐府办函〔2009〕73号)。
制定下发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乐府办发〔2009〕24号),对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创新政府信息发布方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改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府应急处置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县(市、区)、市级部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填报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息办于2009年4月、6月、10月三次下发通报,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7个部门联合对51个市级部门(单位)2009年政风行风状况进行了评议,将政务公开列入了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