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认真贯彻《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总体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拓展载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政府公信力,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促进政府自身建设,融洽干群众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也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落实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制定下发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和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11]54号),对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落实市民与市长交流沟通、民情观察员、基层夜话、网络对话等制度,通过市长信箱、政务热线、阳光热线等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架起了党委、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
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中心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级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