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0年3月16日县编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同意设立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不再保留县建设工程交易所、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土地房屋交易中心更名为县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不再履行土地交易职责。( 云编发〔2010〕20号 )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2、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3、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4、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的交易活动;5、组织实施规定范围内的国有产权的交易活动;6、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活动;7、负责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项目信息、交易情况及政策法规查询服务;8、负责将评标专家的工作情况报告给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9、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内部监控,办理交易结果鉴证,配合全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做好现场监督,配合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职能部门和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