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云霄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在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我县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LED户外显示屏、广播电视台等媒介进行信息发布。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我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关切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及时发布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主流声音和权威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布我县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将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相对接,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要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决定都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国土资源、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新闻、广播电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政府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均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尽快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相关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重点公开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及审计处理结果。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和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开工竣工时间,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扎实做好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和培训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发布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加快构建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情况,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推进重点领域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发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环评、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依法及时公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通报责任追究情况,逐步提高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情况的公开比例。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法制建设信息,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大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警示制度。
(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内容、程序、审核处理以及监督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在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收到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给予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将依申请公开发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