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监督的意识。开展纪律监督是党章给予纪委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纪委、监察的基本职能。为便于招投标制度得到更好落实,维护本单位的利益,防止或减少企业员工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纪委、监察有必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对招投标活动全方位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是防止权力作用的重要手段,是保护被监督人的一项措施;是反腐倡(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廉的需要,也是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促进自身进步的需要。同时,协调整合其它监督力量,发挥工会、财务、审计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对招投标监督的满腔热情和强烈愿望,把严资金支付审查关、开支审查关、效能监察关。从而达到自觉开展监督并接受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的综合效果。一是纪委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立足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提前介入,参与招投标有关制度的制订,参与企业招投标系列活动,以便实施监督权,负责对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和场内、场外全方位的监督。对招投标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但要对招投标工作前期工作的监督检查,更要重视招投标后续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二是纪委要协助企业工会开展对招投标活动的民主监督,重点是做好企业招投标的公开工作。不但要公开招投标活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而且要公开招投标中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和履行情况。三是纪委要协助财务、审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工作,重点对合同的签订情况,物资的质量、数量、资金支付等方面开展财务和审计监督检查。四是纪委要发挥职工群众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作用。本企业职工对招投标活动制度执行情况感觉最直接,反映最敏感。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企业职工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更具有广泛性和实效性。因此,纪委要调动职工的监督积极性,在做好来信来访处理的同时,还要主动到职工中去,进行民情走访,民意调查,获取对本单位招投标活动的第一信息,以提高监督针对性。
(三) 落实责任,确保招投标制度执行到位。发挥协调职能,企业纪委要协调企业的工会、财务、审计等部门认真落实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既要开展招投标前期阶段的监督和实施阶段的监督,也不能忽视后续阶段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及履行情况的监督。2004年,磐安局物资公司副经理厉德华受贿案的发生就与招投标活动的后续阶段监督不到位有关。虽然,企业已建立了一整套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制度,但由于执行乏力,监督乏力,让人有机可趁,案件照不误。比如,与业务单位可以一个人单独接触,采购部门设备材料可以一个人说了算,甚至在价格上可以随意变动。又如,供货商说原材料涨价了,原合同价格不能付他一人就可以随意变更合同的价格。再如,在供货时间紧的时候,甚至可以不招投标,由个人随意确定供货商。在付款方式和时间上存有较大的自主权。显然,上述行为都违背了物资招投标方面的制度。由此可见,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的重要性。因此,企业纪委要充分行使监督的职能,协调整合,发挥其它监督机构的作用,把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纪委结合起来,使监督贯穿于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