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草拟重要文稿;负责文书处理、文印、印章管理、机要、保密和文件档案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来文来函来访落实、督办、反馈;负责督办落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 协助局党组抓好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的申报、调整等具体工作;负责本系统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中层干部考核、调整的具体工作;负责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训、任用工作;负责抓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干部考核、录用、选聘、调配、任免、奖惩、工资、报表等具体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聘任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房产、车辆及办公用品管理;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通讯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指导及审计工作;负责工业生产、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报批工作;负责调解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及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组织工作;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城乡建设管理股(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负责城区和村镇建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危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风景名胜区建设、改造及城市绿化建设工作指导;负责指导城镇房地产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区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
(六)建筑业管理股 组织拟订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对全县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行业规章;负责建筑业企业和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核或报批;指导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负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