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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内容

2022/07/16150 作者:佚名
导读:(一)省政府权力项目库信息的梳理、入库。 目标:按照省建设统一的政府权力项目库要求,市、县实行多级使用、分级管理,主要包括政府权力数据库和政府权力动态管理系统。具有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政府权力基础信息服务功能。 实现方式:集中部署在省政务云平台,市、县分级负责政府权力清单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的梳理、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

(一)省政府权力项目库信息的梳理、入库。

目标:按照省建设统一的政府权力项目库要求,市、县实行多级使用、分级管理,主要包括政府权力数据库和政府权力动态管理系统。具有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政府权力基础信息服务功能。

实现方式:集中部署在省政务云平台,市、县分级负责政府权力清单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的梳理、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二)电子政务服务分厅(窗口)内容的公开和数据交换。

目标:在省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市、县(区)服务分厅,市直部门在电子政务服务分厅开设服务窗口。

实现方式:集中部署在省政务云平台,与市县(区)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进行数据交换。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三)建设网上统一申报和反馈系统。

目标:按照标准规范,市、县(区)分别建设网上申报和反馈系统,以电子政务服务大厅为入口,实现网上统一申报和反馈。

实现方式:市、县(区)自行开发建设网上申报和反馈系统,接入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区)服务分厅。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四)建设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

目标:按照标准规范,分级建设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满足政府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运行和监督监察的需要,实现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规范运行。

实现方式:市、县(区)自行建设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运行信息交换到上一级政府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五)建设数据交换系统。

目标:按照标准规范,分级建设本级数据交换系统,满足省、市、县(区)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交换需求。

实现方式:使用自建系统的本级政府部门和市、县(区)按照标准规范开发自建系统的数据交换接口,接入上一级数据交换系统。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六)建设政府权力数据中心。

目标:汇聚本级政府权力事项清理、运行、监督监察等全流程信息,形成集中的政府权力数据中心,实现政府权力信息的统一公开、统一反馈、统一查询、统一监察。

实现方式:市、县(区)按照标准规范,自行建设本级政府权力数据中心,并交换到上一级政府权力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七)法制监督平台的分级使用。

目标:省里建设统一的法制监督平台,实行分级使用,依托平台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

实现方式:集中部署在省政务云平台,市、县(区)分级使用。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2月底前):编制政府权力事项梳理规范,完成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信息梳理工作;开展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及电子监察平台,实现部分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第三阶段(2015年8月底前):做好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各平台信息维护工作,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完成与省统建和县区自建平台的对接工作。

第四阶段(201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区)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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