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各相关设区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进口废塑料企业经营行为,贯彻落实《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号)和《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省环保厅定于2013年3月29日-30日在石家庄市举办河北省进口废塑料相关企业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对国家进口废塑料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讲解
(二)集体讨论及答疑
(三)考试并颁发结业证书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3月29-30日(3月28日下午报到)
地点:石家庄市御景花园假日酒店(石家庄市植物园西门 0311-66008888)
三、参会人员
相关市、县环保局具体负责人员各1人;废塑料进口加工利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各1名;相关进口代理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各1人。请各设区市环保局组织本次培训预通知(冀环固管函﹝2013﹞4号)报名人员务必准时参会。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由承办方统一安排住宿,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二)请各设区市环保局负责通知本辖区相关区县环保局(含扩权县)和辖区内加工利用企业及代理进口企业,并由各市环保局参会人员带队统一参会。
(三)本次培训将对参会企业进行考试并颁发结业证书,作为以后申请废塑料的必要证明材料,请各企业务必予以重视。
联系人: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林静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