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
关于大名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大名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大名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发改【2014】57)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4】10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张集乡等15个乡镇,建设扩户供水工程16处,解决南庄村等9个村的1.4万农村居民和115所学校的4.42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1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0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05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冀发改农经【2014】1412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