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
关于清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清河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清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清发改【2014】44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4】10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清河县桥东办事处王化庄村等2个乡镇的4个村,建设扩户供水工程4处,解决0.82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46万元,省级配套82万元,群众自筹82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冀发改农经【2014】1369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