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除研究制定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以外的其他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 将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无线电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将市安全监管局承担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及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4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5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研究制订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7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内江市上市公司办公室职责划给市政府金融办公室。
8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产业园区牵头服务,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