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再生钢铁原料制定过程

2022/07/16120 作者:佚名
导读:再生钢铁原料编制进程 标准起草 2020年3月9日,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等单位申请制定《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经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批准后,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视频会议,协调解决进口再生钢铁原料主要问题。 2020年5月22日,标准编制工作组在天津组织召开标准研讨会,50余家单位、100多名专家参会。 2020年7月28日,

再生钢铁原料编制进程

  • 标准起草

2020年3月9日,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等单位申请制定《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经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批准后,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视频会议,协调解决进口再生钢铁原料主要问题。

2020年5月22日,标准编制工作组在天津组织召开标准研讨会,50余家单位、100多名专家参会。

2020年7月28日,标准编制工作组在上海组织召开标准研讨会。

2020年9月23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在北京组织召开标准协调会。

2020年9月30日,标准编制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研讨会。

2020年10月13日,《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启动会在上海举行。

2020年10月24日,《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 标准计划

2020年11月11日,国家标准计划《再生钢铁原料》(20203008-T-605)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TC318(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审定会

2020年11月29日,《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并通过审定。

  • 发布实施

2020年12月14日,国家标准《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1年1月1日,国家标准《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实施。

再生钢铁原料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再生钢铁原料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西北部湾新材料有限公司、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理检验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万绿达集团有限公司、连平县昕隆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地方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天津城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敬业钢铁有限公司、江苏飞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江苏大圣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龙强、王镇武、黎立璋、严鸽群、杨海峰、李树斌、蔡向东、孙建生、卢春生、周森明、骆小刚、周炳炎、王淑梅、冯鹤林、王方杰、都兴亚、王彪、窦立英、潘料庭、曾锦、吴建中、孟宪成、莫精忠、王长波、李京霖、王科、李明波、胡士勇、陈晓舟、胡小锋、李远征、陈荣、顾卫东、彭可雕、黄正国、陈奕、吴玉红、张少凯、朱国平、葛拥军、王建武、江卫国、郅惠博、马瑾、赵彤、苏冬、刘志国、叶小爽、黄磊、苏仕宝、闫文凯、闫辰、王忠东、谭新星、符杰、万秀娟、苏春明、杨帅、查显文、王娟。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