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功能成本法是用实现某功能的可能最低成本(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相比较,来评价功能的价值,以确定应改进的对象之方法。
功能成本法的特征
该方法的基本特征是:以购买者为获得某项功能所愿意支付的最低费用作为评价值,并以此作为功能量化的标准。由此,价值工程的基本方程式就转化为下式:
价值系数(Vi)=功能最低成本(Fi)/功能现实成本(Ci) 显然,根据上式,有下述评判标准:
当Vi=1时,表明用户为实现某项功能所愿意支付的最低费用与该功能的现实成本相吻合,功能价值较为理想。
当Vi<1时,表明某项功能的现实成本超过了用户为实现该功能所愿意支付的最低费用,功能价值偏低,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产品成本。
当Vi>1时,表明某项功能的现实成本低于用户为实现该功能所愿意支付的最低费用,功能价值偏高。只要目标成本不是过于保守,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
功能成本法的计算方法
功能成本法的计算办法有两种:
1.线性回归分析法。
回归分析法是数理统计中常用的一种处理多个变量之间相关关系的一种数学方法。在机器设备评估中,由于一般是利用功能与成本的变化关系,所以多用一元线性回归分析。即根据有一定联系的功能与购建成本的两个变理:X与Y,在同行业中选择若干对具有代表性的数据基础上,应用最小二乘法求得。
2.规模经济指数法。
规模经济指数分析法不是用线性关系而是用指数关系来反映功能与成本的联系。这种方法假定被估资产的购建成本随着功能的增大而增大,但不是等比例的,而是呈指数曲线型增加,因而可以用下式表示被估资产重置净价:
被估资产生产能力
被估固定资产重估全价=标准资产价格×(————————)
标准资产生产能力
标准资产,是指已定型生产并大量投入使用的技术先进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