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登记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国土局区门头沟分局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三)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国土局区门头沟分局交办的辖区内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地价评审等土地行政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四)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市国土局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五)国土资源管理所
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方面的巡查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国土资源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受理、调查核实国土资源方面的信访举报事项;承担土地规划编制、地籍管理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土资源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第一国土资源管理所辖区范围:永定镇、潭柘寺镇
办公地点:永定镇政府
(2)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辖区范围:龙泉镇、军庄镇、妙峰山镇
办公地点:军庄镇政府
(3)第三国土资源管理所辖区范围:王平镇、雁翅镇、大台办事处
办公地点:王平镇政府
(4)第四国土资源管理所辖区范围:斋堂镇、清水镇
办公地点:斋堂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