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三)承担水资源 保护和节约用水责任。拟订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的监测管理和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初审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灌溉排水、节水灌溉和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组织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区划和中小河道流域的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安全运行工作;负责全市河道统一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库、河口滩涂和海堤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镇)的重点水利工程。
(七)负责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验收工作;承担市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水违法事件,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九)监督管理水利移民工作,承担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