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职责,行政职能划归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管理职责由市房地产管理所承担。
(二)新型墙体材料的职责分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三)节能减排职责的分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将原市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市客运办成建制划转市交通运输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