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条例》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实现翔安产业发展、新城建设和人民生活“三个新跨越”服务。
(一)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情况。2012年全区各级财政预算一级单位均主动公开部门年度预算说明。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65条。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得到完善,依托市、区两级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等及时发布政府招标信息、采购信息61条,政府招投标、采购公开等工作稳步推进。
(二)国有资产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信息。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等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9条。
(三)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产业、能源等各类专项规划16条。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编制翔安区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建设项目计划和市财政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等各类统计信息25条。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集路延伸段(西湖—马巷段)建设用地项目房屋征收公告》等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信息23条。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厦门市翔安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女生高中阶段减免学费补助的通知》等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7条。
(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主动公开经梳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123项。组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启动77项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审批,平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到法定期限的44%。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关于同意登记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慈善会的批复》等审批结果信息89条,房地产开发、土地征收、规划建设、环保节能以及卫生计生等审批结果公开力度得到强化。
(五)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情况。依托政府法律顾问团、行政决策顾问团等加大对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力度。组织开展《厦门市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会7场次,听取、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127条。全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翔安区政府网征求公众对行政决策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以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信息59条。
(六)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稳步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科·金色悦程花园”物业服务收费的备案函》等信息41条。
(七)与政府管理有关的公共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89条。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信息12条。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信息73条。
(八)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工作进展。斥资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开通翔安政务网手机门户网站,启动翔安民生网,最大程度方便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从网站上获取政府信息。继续联合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在人力资源大厦等对外办公场所设置LED显示屏以及触摸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载体,最大限度延伸信息发布平台。建成翔安区图书馆,在公众借阅场所提供全套政府公报,以供读者借阅、浏览。完成翔安档案馆选址、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法定渠道得到实质拓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和配套制度建设。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等配套制度的通知》以及《厦门市翔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建立健全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细则。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保密部门依照职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队伍,配套制定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六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由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工作机制制度是否完善,公开的范围是否广泛,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开的形式是否详尽,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是否畅通等进行考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