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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制定过程

2022/07/16153 作者:佚名
导读: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制定背景 中国工业取水定额管理始于1984年,由原中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经委联合发布《工业用水定额(试行)》,对14个行业的近30个子类、约500个品种给出了参考用水范围,在中国试行。1986年对试行定额进行了修订,增补了个别产品。试行定额主要用作城市规划和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和考核工矿企业用水量的标准。该定额标准对促进工业企业用水和节水起到了一定

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制定背景

中国工业取水定额管理始于1984年,由原中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经委联合发布《工业用水定额(试行)》,对14个行业的近30个子类、约500个品种给出了参考用水范围,在中国试行。1986年对试行定额进行了修订,增补了个别产品。试行定额主要用作城市规划和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和考核工矿企业用水量的标准。该定额标准对促进工业企业用水和节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原定额已不能作为工业取水定额管理的依据,不能起到促进企业节约用水的作用。因此,制定了《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GB/T 18916.18-2015)国家标准。

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编制进程

2013年8月1日,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20130183-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水利部提出,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5年10月13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GB/T 18916.18-2015)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6年5月1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GB/T 18916.18-2015)实施。

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GB/T 18916.18-2015)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该标准按照《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2011)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取水定额—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冶集团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周松林、陈迎武、赵永善、胡梦婷、李东林、尹宏、徐焰、张光华、徐习能、陶梦周、李继东、张鹏洲、廖家章、李静、王栋、张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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