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第39部分:煤制合成天然气》(20140550-T-469)下达,项目周期60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9年6月4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39部分:煤制合成天然气》(GB/T 18916.39-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9年10月1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39部分:煤制合成天然气》(GB/T 18916.39-2019)实施。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39部分:煤制合成天然气》(GB/T 18916.39-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大唐国际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吴秀章、胡梦婷、王鹤鸣、夏俊兵、白岩、刘万洲、王波、张家宏、周俊华、韩红梅、孔凡贵、张艮行、刘永健、刘俊峰、汤俊丽、李桂颖、朱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