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宣传信息、机要保密等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机关后勤等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固定资产管理、目标考核、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规范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经济运行和工业中小企业办公室。承担全区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铁路运力)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区工业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工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三)投资规划和节能利用办公室。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海拉尔区级以上工业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备案权限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政策落实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资源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四)行业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宣传、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工业行业管理。
承担全区装备制造业和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
(五)民爆和安全生产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承担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全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六)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实施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行业管理。
贯彻落实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全区通信网、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协调全区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及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推进全区大数据应用及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大数据在各领域内的应用。统筹全区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推动全区信息数据资源共享。
(七)商业发展办公室。贯彻执行内贸流通发展的政策并推动实施。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配合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做好拍卖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市场发展和盐业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推动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汽车流通行业。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贯彻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成品油、茧丝绸)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依法履行全区食盐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承担全区食盐储备监管工作。推动全区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九)对外贸易办公室。负责全区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进行指导,加强全区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备案。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筹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配合开展国家、自治区安排的对外援助工作事项。
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根据上级要求配合开展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工作。推动全区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工作。承担海拉尔贸促会日常工作。
(十)信访办公室。负责系统内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化解和稳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