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执行《退耕还林条例》和中、省有关退耕还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起草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成果巩固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规程、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和审查批复县区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农民技能培训、后续产业项目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情况;协助中、省有关部门搞好工程实绩复查和核查;负责县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征占用和临时占用退耕还林地的报批工作;监督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退耕还林地确权发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信访案件的办理;负责退耕还林科技成果、实用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总结推广和试验示范点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退耕还林有关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质量、效益监测评价及3S矢量化地图数据库建立工作;积极做好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保护生态意识;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拟提请地方人民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