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参与全县公路建设规划和公路建设,编制养护的年度计划。
(三)负责全县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
(四)负责县境内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养护,组织公路交通量调查和路况登记,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五)推进公路科技进步,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
(六)按照《公路法》规定,负责县境内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县内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治理工作,负责公路违章案件的查处、涉路行为技术安全评价和行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