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作功能区建设。支持广安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指导制定广安滨江新区规划建设方案,建设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区。支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增强区(市、县)产业合作园区承载能力,打造产业合作功能区,加快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广安建设川东北地区商贸物流节点城市,统筹规划枣山、前锋、广安港及区(市、县)的商贸物流园区,加强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规划建设科教文化合作园,打造科研成果转化、爱国主义教育、职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加快推动生态合作功能区建设。
(四)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加大铁路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兰渝铁路建设,开展渝广城际铁路、广安(高兴)至重庆(洛碛)铁路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协调推动并适时开行广安至成都动车。推进G210线改造,建设巴中—广安—重庆高速公路,开展广安—潼南—资阳高速公路规划研究,建设渠县—广安—华蓥—合川、长寿—邻水—渝北、岳池—武胜—合川、南充—岳池—溪口—重庆等快速通道,完善达渝、渝广巴、南合高速公路连接线,增加区(市、县)过境高速公路出口。加快嘉陵江、渠江航道整治和广安港建设。加快推进《方案》确定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和防洪工程建设,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微型水利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展天然气、煤层气、水电、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研究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广安建设无线城市和智慧城市。
(五)产业合作基地建设。支持广安示范区发展壮大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优势产业,实施一批高新科技转化应用项目,培育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等新兴产业,打造制造业协作配套基地。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片)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支持邓小平故里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华蓥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合境内旅游资源,推进华蓥山、嘉陵江、渠江旅游资源整体开发,打造跨区域精品旅游环线,建设休闲文化旅游基地。
(六)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支持广安示范区争取国家生态建设工程、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资金,加大华蓥山地质灾害及采煤沉陷区治理支持力度,建设广安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武胜县嘉陵江生态经济带,争取将前锋区、华蓥市、邻水县纳入国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县支持范围。加强与重庆衔接,协调建立重点流域水污染、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进交界区域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环保监测设施共建共享。
(七)公共服务对接共享。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指导制定广安农村干部学院规划建设方案,协同推进相关工作。推进部省共建广安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成渝高等院校在广安办学,支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强广安示范区公共服务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医学检验结果互认。
(八)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支持广安市纳入重庆城市群统一规划,加强规划和政策的对接协调。支持广安示范区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等方面共建共享的新模式。加快推进质量检验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信用评级以及技术标准等方面互认,构建一体化的市场体系。支持广安示范区健全与重庆的政务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