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饮用水安全法修正案开创了预防饮用水污染的新纪元,其中强调了水源管理的重要性。在美国环保署(简称USEPA)提出的水资源评价计划中,要求对水资源系统进行污染脆弱性评价(美国环保署,1997)。保护饮用水的第一步,是要对水源进行评价,考虑到地下水资源可能会受到某些污染,因此,在开展这项工作时,通常要与现有的水资源保护规划结合起来进行。许多联邦、州和地方的水资源管理计划中,都考虑到了地下水的脆弱性评价问题,其中包括如何确定可持续饮用水源,对地下水进行杀菌消毒,杀虫剂管理计划,废弃物地下填埋和“幽禁的动物给食运作”(简称CAFO)等。美国国家研究院在1993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政府、私人和学术机构进行地下水污染的脆弱性评价时所采用的一些方法进行了总结。根据特定的目标和可利用的资源,评价范围包括私人水井乃至整个含水层系统,研究对象可以是针对某种污染物或某类污染物,也可以是针对所有的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