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川办发〔201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
当前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上升,以消费新热点、消费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升级,将引领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迅速成长,拓展未来发展新空间。
服务消费。大力推动康复医疗、体育健康等健康消费和家政服务、老年用品、照料护理、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养老消费等领域的产业发展,推动演艺综艺、出版发行、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及传统文化消费升级,推动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商务会展旅游、研学旅游、中医康养旅游、休闲度假等旅游产业、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的转型升级,满足人们生活质量改善需求,提升整体消费服务水平。
信息消费。大力实施“互联网 ”行动,推动互联网与制造、农业、民生服务、交通、旅游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催生消费新业态。推动“互联网 ”制造,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推动个性化定制与规模化生产相结合,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推动互联网与服务业领域广泛融合,培育互联网金融、智慧旅游、智能交通等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互联网技术在教育、医疗卫生、智慧社区等社会领域的创新运用,提供优质服务。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领域信息资源,推动“互联网 ”农业,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满足消费者对特色、优质农产品的需求。
绿色消费。积极拓展有利于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商品和服务,鼓励对高效节能电机、锅炉、照明等产品的消费,引导居民增加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汽车、节能空调等产品的消费,提高绿色产品的消费规模。大力推进生态农业、新能源、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技术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提升,扩大绿色消费需求。
时尚消费。顺应年轻一代更加偏好体现个性特征的时尚品牌商品和服务的趋势,积极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产业加速发展,加速释放消费潜力。
品质消费。顺应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对消费质量的要求提升,加大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保护、传承和振兴老字号,培育核心竞争新优势,推动提升质量品牌和产品知名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实用、更加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
农村消费。积极支持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家用轿车等方面的消费。加快推进适宜农村地区的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水电路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
(一)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
1.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程序的相关要求,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保护政策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工商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府法制办
2.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对供电、供水、交通运输、专营专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查处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发改局、商务局
(二)加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发力度
3.按照中央、省进度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国资办等相关部门
4.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科学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科局、民政局、文体广新局、卫生计生局等相关部门
5.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领域,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在公共服务项目支出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6.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
(三)大力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
7.加快搭建“互联网 ”产业政策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信局
8.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9.加快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建立健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安排。
责任单位:县农林局、经信局、商务局
10.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为新兴业态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四)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
11.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人社局、教科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等相关部门
12.依据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出台优惠措施和相关配套办法,鼓励我县农村转移人口购房消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人行大竹支行、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五)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
13.积极构建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开展有机产品、有机产品示范区认证等创建活动。实施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国内一流,走向世界的优势品牌,推动“大竹制造”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经信局、县委编办、发改局、商务局、教科局等相关部门
(六)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14.健全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价办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办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农林局
15.建立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建立可追溯体系。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局、工商质监局
(七)改善市场信用环境
16.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加强对失信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建立质量黑名单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保护评价试点。强化信用约束,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提供土地、出入境、进出口、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发改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八)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17.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九)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
18.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全面推广三网融合,提高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加快网络提速降费。支持民营资本进入电信领域,鼓励电信企业不断推出降费措施、落实降费承诺。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文体广新局、发改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19.加快城市社区和村镇物流配送末端网点建设,推动城乡共同配送。
责任单位:县物流园区管委会,商务局、住建局
20.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消费环境。出台加快我县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景区、景点的停车场、接待中心、星级厕所建设,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导游牌和景区指示牌等旅游标识系统;支持318、210国道线、G65高速沿线等重点旅游地区建设自驾车营地;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支持涉旅企业与具备第三方交易平台资质的网站进行合作。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21.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相关要求,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和定制大竹—五峰山旅游包车。一是力争在2016年上半年,将“大竹—朝阳”农村客运线路升级改造成“大竹-工业园区-海明湖温泉度假村-朝阳-五峰山森林公园”公交专线;二是拟在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期间,积极协调我县参营的5家客运企业,拟将“大竹—欧家”、“大竹—石河”两条在国道上运行的农村客运线路改造为城乡公交线路,以加快实现我县城区周边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三是鼓励我县具有相应资质的达运集团汽车46队和四川省黎运集团大竹分公司申报旅游客运项目,在我县大力发展旅游客运。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公安局、安监局、财政局
22.加快大众化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文体广新局、住建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
23.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全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经信局、国网大竹供电公司和省水电集团大竹公司
(十)拓展农村消费市场
24.依托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加大水电路气通信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在庙坝、石河、周家、石桥铺等省级百强试点镇,实施集镇道路全面改造升级;加快自来水和供水管网建设,提高供水水质,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工艺。推进城区和小城镇实施电力、通讯网络、广电线路下地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
25.出台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积极引进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林局、发改局
26.以省级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为样本,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率先将庙坝镇、石桥铺镇、周家镇、石河镇、清河镇、杨家镇、文星镇、观音镇、高穴镇、石子镇等乡镇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城镇风貌特色鲜明、产业支撑有力、人居环境优良、城镇管理体系健全的工业型、商贸型、旅游型、农贸型小城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旅游局
(十一)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
27.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农博会、科博会、酒博会、旅博会以及四川电视节、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全球营销活动、成都举办的2017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大会等重大展会和活动。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农林局、文体广新局、商务局、经信局
28.大力参与“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活动,引导“大竹造”产品开拓抢占国内外市场。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经信局、发改局
四、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十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29.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生产设备升级、引进先进生产技术等方式提高企业制造工艺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并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鼓励企业建立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和智能工厂,推进我县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经信局
30.实施《“互联网 四川制造”行动计划》,开展“互联网 大竹制造”行动。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发改局、教科局
(十三)大力发展服务业
3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物流园区管委会、金融办、教科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
32.培育壮大生活性服务业,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意见。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
(十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33.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加快构建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发改局
(十五)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
34.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和专业化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经信局、发改局
(十六)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品进口
35.积极落实国务院批准通过的2016年进出口关税调整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进口贴息政策。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国税局
36.按照国家统一进度,推进消费税改革,调整化妆品等部分消费税品目征税范围,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十七)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37.加强“大竹制造”品牌建设,积极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和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经信局、商务局
五、优化政策支撑体系
(十八)强化财税支持政策
38.加快推进税制改革,推进营改增改革,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39.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将医疗、养老等生活服务纳入增值税范围,落实公益性捐款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十九)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40.鼓励科技型创业企业通过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融资等权益性融资方式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鼓励金融机构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人行大竹支行、县财政局、教科局、人社局、经信局、金融办
41.搭建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的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平台,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加强银保合作,引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责任单位:人行大竹支行、县财政局、教科局、金融办
42.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服务实体经济。
责任单位:人行大竹支行、县金融办、财政局、经信局
43.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应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
责任单位:金融办、人行大竹支行
(二十)优化政府投资结构
44.积极争取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支持社会事业、社会管理和其他民生工程建设,支持贫困乡镇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
45.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
(二十一)完善土地政策
46.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制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和整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以及农村建设用地,构建统筹发展的新体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二十二)创新人才政策
47.加大在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创新发展等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科局、商务局、经信局
48.完善医疗、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民政局、商务局、人社局
(二十三)健全环境政策体系
49.建立完善农村、场镇垃圾收转运体系。积极参与碳交易试点,2017年融入国家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农林局
六、强化组织实施
50.系统清理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新消费新投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政策。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
51.加强各项具体举措评估,科学评估实施效果。
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
52.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