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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震局机构设置

2022/07/16153 作者:佚名
导读:天津市地震局三定方案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编发[2001]4号)、《中国地震局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震发人[2001]216号)规定和要求,结合天津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情况,中国地震局《天津市地震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中震发人[2002]106号)确定: 天津市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天津市

天津市地震局三定方案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编发[2001]4号)、《中国地震局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震发人[2001]216号)规定和要求,结合天津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情况,中国地震局《天津市地震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中震发人[2002]106号)确定:

天津市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天津市地震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性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负责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负责对重大决策事项及领导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催办;负责新闻、秘书、机要、政务网管理、档案、文印、年鉴、信息、信访、保卫、保密和行政工作的管理;管理地震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天津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奖惩工作;负责干部调配、劳动工资、安全生产、政治审查、劳保福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科技干部职称评聘和专家管理;编制人才发展与教育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离退休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地震工作机构的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科技发展处(合署办公)

组织编制天津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计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计划、财务、基建、技术装备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计划和财务管理体制;承担行业统计工作;管理重点项目的实施;管理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地震计量工作;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的研究与攻关;管理地震行业专利及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开发工作。

(四)监测预报处应急救援处(合署办公)

管理天津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天津市地震监测;负责制定天津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地震分析预报工作;管理地震震情监视工作并组织监督有关震情跟踪工作;组织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管理水库地震、海洋地震的监测工作;负责督导区县的地震监测台网(站)及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区县地震分析预报工作机构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承办天津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事务,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管理网络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提出对天津市破坏性地震所做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和完善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地震应急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负责组织紧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更新工作;负责地震应急与地震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网络系统;负责督导区县的地震应急工作。

(五)震害防御处、法规处(合署办公)

负责天津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震害预测等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起草天津市防震减灾法律及配套行政法规并监督执行;承担防震减灾的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区县地震办公室工作的协调,指导区县地震震害防御和法规工作。

(六)审计、监察处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内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勤政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局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内控制度、经济效益,以及对国家和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经济实体负债和损益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或审计调查,并适时提出审计意见或处理建议。

(七)机关党委(工会)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八)天津地震台

天津地震台为天津市地震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业务,承担地震速报、预报、预警工作,产出和对外发布地震监测预报专业产品信息;负责地震监测站网设计、评估和优化工作;承担观测系统建设和技术系统运行维护保障等工作 。

(九)天津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天津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为天津市地震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区划、防治等工作。承担震后烈度评定、损失评估、科学考察等工作。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断层探察、建筑结构振动监测与风险预警等地震安全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

(十)天津市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天津市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为天津市地震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天津市地震局信息网络运维、网络安全;承担科技档案、图书、信息服务;承担新闻、科普、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工作 。

(十一)天津软土工程地震研究中心

为天津市地震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软土结构特性与地震致灾机理研究及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与天津大学共建中国地震局“地震工程综合模拟与城乡抗震韧性”重点实验室,开展结构地震动力学与软土工程抗震韧性技术研究,承担软土工程地基失效失稳与防治技术研究,开展工程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研究、城市地震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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