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收操作说明:
1、卖方交易商的货物须存入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货物入库应提前三天填写入库申请表(可在交易所网站下载)并通知交易所物流中心。
2、交易所物流中心在收到入库申请表三天内对入库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和仓位调配结果通知卖方交易商和交收仓库。
3、指定交收仓库根据入库通知单和货物质量保证书对货物进行验收。
4、货物验收合格后,交收仓库向卖方交易商开具存货凭证。
5、凭存货凭证进行仓单注册。
6、交易所根据买、卖双方的交收申请进行配对。
7、物流中心根据交收配对的结果,实现买卖双方的物权转移。
8、配对完成后,买、卖双方如对交收货物有质量异议,进入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如无质量异议则双方成功交收,买方可以到仓库提货。
9、买方交易商要提货出库,可在交易所网站下载提货申请表,由委托人签字及加盖预留公章后传真到交易所物流中心,由物流中心通知交收仓库办理出货手续。
10、买方交易商到指定交收仓库提货,指定交收仓库对提货人相关资料核实后办理货物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