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股
负责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上级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有关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承担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事业财务及资产等工作。
行政监察室
监督、检查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的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受理群众举报、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案件;调查、处理、监察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
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机关、国土所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办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党建、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承办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和科技干部的管理工作;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规划,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配合本系统内的纪检监察工作。
地籍(测绘)股
承担全县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组织管理工作;拟定土地调查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更新和维护;负责土地证书查验;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工作;依法对测绘业实施监察管理、审核测绘机构的资格。
土地利用股
承担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承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承担土地等级评定的审核和土地评估价格的初步确认,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贯彻实施供地目录;承担存量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耕地保护股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等专项规划及土地利用制度计划;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征收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平衡管理;负责单独选址项目的预审、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工作。
法规监察股
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负责协调行政应诉和国土资源听证、信访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的调研工作;参与国土资源管理并对辖区内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综合、信息、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及基建;负责局机关的保卫、保密等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宣传、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督促查办及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