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史志编纂、会务、值班、机关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宣传业务工作;负责做好车辆、网络、装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科。负责与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和指导工作;负责单位系统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有关配套政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及汇编工作;负责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案审会的组织落实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承担机构编制、劳资、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的选拔、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员调动手续办理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工作;负责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产登记、管理、维护交接工作;负责资产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的实施工作;参加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及其合同洽谈、审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