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迎江区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工业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区节能监察工作。
(五)监测、分析工业企业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拟订并落实企业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
(六)指导区属工业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指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指导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行业自律。
(七)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对外贸易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和扶持企业开拓市场,促进企业产品出口。
(八)指导工业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
(十)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全区信息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振兴活动,指导质量认证工作;指导企业环境保护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十二)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电子信息和“互联网 ”产业发展。
(十三)负责工业系统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人事、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