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
2、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4、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设计审查,概算调整、招投称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管理全县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5、负责外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6、拟定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
7、研究和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使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研究制定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政策、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9、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等专项扶贫投资中长期规划,安排年度投资计划,汇总限额以上项目的初审上报,限额以内项目的审查批复,对各类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总体规划,承担有关信息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