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将信息公开作为交通运输部门的法定义务和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信息公开任务,全年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构建大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明确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是所管业务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充分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培训,举办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全面加强对厅直单位和市级交通部门的业务指导,健全完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办公部门工作考核办法,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时限、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发布都要经过处室负责人签字,送厅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发布。全年没有发生公开的政府信息违反保密规定案件。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快速处理机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立即由厅办公室分办到有关处室、单位限时办理。
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突出业务重点,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各类政府信息,特别突出了收费公路、咨询投诉、招投标、出行信息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行政决策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推行收费公路公开,先后撤销或迁址11个普通路桥收费站,并全部予以公开。推行行政审批公开,作为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我厅网上政务大厅于10月1日正式开通,3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大厅办理,网上办理办件1500余件。推行招投标信息公开,开发建设电子招投标综合监管平台,对2586家从业单位、94613名从业人员和2251个项目进行了信息公开,成功发起1272次招标。推行出行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出行信息网,丰富出行信息内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坚持依法行政。推行咨询投诉建议公开,开发建设政民互动平台,及时答复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四是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省交通门户网站平台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上政务大厅、政民互动平台和出行信息、招投标、电子不停车收费等系统,实施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交通政务大厅以及场站、船闸、码头、服务区等交通公共服务场所的办事指南、便民卡、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触摸屏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