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我厅对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由厅职责处室进行审核把关,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正在酝酿、论证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发布。所有政府信息,经职责处室审核,重要信息经厅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厅信息中心统一在山东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