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经审定通过的林业良种,由省林业品种审定委员会发给林业良种审定证书,并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未经审定或者经审定未通过的,不" />

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山东省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条例第三章 良种选育和审定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第十条 林业品种的选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统一规划,组织有关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进行。选育林业品种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经选育的林业品种实行审定制度。"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二条 经审定通过的林业良种,由省林业品种审定委员会发给林业良种审定证书,并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未经审定或者经审定未通过的,不

第十条 林业品种的选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统一规划,组织有关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进行。选育林业品种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经选育的林业品种实行审定制度。"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二条 经审定通过的林业良种,由省林业品种审定委员会发给林业良种审定证书,并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未经审定或者经审定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林业良种经营推广。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