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交易活动的监督;受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建设并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评委专家库;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各方信息管理和披露制度。
四、对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五、负责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