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发挥工伤保险积极功能,我们研究制定了《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于2021年5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计划落实情况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