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回答本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当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本公司。
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和保险人关于安全供电的检查和管理,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第八条至第十二条约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