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林业集团”)资产划入范围包括广西高峰林浆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和高峰、七坡、东门、派阳山、钦廉、博白、六万、良风江、维都、三门江、黄冕、大桂山、雅长等13家区直国有林场的212万亩国有林地资产。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广西林业集团承担着推进沿海两大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做大做强林业产业、促进广西尽快形成造纸与木材加工千亿元产业的重任,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实现我区由林业大区向林业强区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广西林业集团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广西林业资源优势,坚定不移地走以营林为基础,以林产加工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的产业发展道路,大力发展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林浆纤一体化、林工贸一体化等综合项目,大力发展森林资源保险、森林资源评估、融资担保、金融业务、林业产权交易、绿色房地产、森林旅游、种苗花卉、油茶、肥料等多元化产业。通过不断加强管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将集团打造成为国际化、多元化的现代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