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为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服务承诺制度,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1、首受负责。对到我局办事的任何人员,无论谁先接待的都承担首受职责,负责告知办事人员办事程序,负责衔接好以利于迅速办事。
2、限时办结。在企业申报材料齐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对最终审批权在我局的一般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须上报市、省或国家审批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上报送。
3、按章办事。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一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材料不完备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5、热情服务。全局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必须做到热情周到,杜绝使用生硬、冷板语言,树立经济和信息化局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