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办公室、市政行业管理科、市容环境管理科、城乡环境整治科、市政设施规划管理科、财务科、政工科、监察科等8个职能科室,以及供暖管理办公室、垃圾渣土管理办公室、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处等11个直属事业单位。截止到目前,全系统共有在职人员1700余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本市关于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城乡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拟订本县市政市容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1日,北京延庆区举行了城市管理委员会挂牌仪式。“北京市延庆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有的“北京市延庆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延庆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延庆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挂牌标志着延庆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迈向实质阶段。
新成立的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划入职责5项、划出职责1项、新增职责2项、加强职责4项。
划入职责包括区发改委的煤、电、油等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区商务委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有关监督管理;区园林绿化局的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区水务局的河湖管理范围内(不含水域)的环境卫生标准制定和监督管理。划出了原区市政市容委的停车管理职责。此外还包含城市管理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检查评价、地下综合管廊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以及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统筹职责。
新挂牌的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延庆区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同时作为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城乡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能源日常运行等管理工作。延庆区城市管理委第一任主任鲁世宽表示,此次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了相关部门的权责关系,合理划分了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职责,未来将能够大幅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